美国法院命令谷歌向当局转交境外服务器上邮件

美国法院4日求谷歌提交存储在国外服务器上的FBI电子邮件以调查欺诈案件,目前谷歌已经提交了美国本土的邮件信息,并提起上诉。

美国费城地方法官托马斯·鲁特(Thomas Rueter)裁定,当国内调查欺诈案件涉及的电子邮件不符合扣押条件时,谷歌必须将该电子邮件从其国外服务器传送回国内,以便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可以在当地对它们进行审查。

该法官表示,这是因为在追查这些数据的过程中,对帐户持有人的“占有权”没有构成“重大干扰”。鲁特在判决中写道:“虽然让Google对国外多个数据中心的电子数据进行检索可能侵犯隐私,但是在美国,只有当隐私被公布时才算是侵犯隐私。”

谷歌周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:“这一裁决背离了先例,我们计划对该裁决提出上诉,我们将继续拒绝海外搜查令。”

7个月前,设在纽约的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表示,不能迫使微软交出储存于爱尔兰都柏林服务器内的电子邮件。美国调查人员在调查一起麻醉品案件时,寻求获得这些电子邮件。这项去年7月14日做出的裁决,受到数十家科技和媒体公司、隐私权倡导组织、以及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美国商会的欢迎。

今年1月24日,同样这家上诉法院通过投票做出决定,不再重新审议该裁决。四名持反对意见的法官呼吁美国最高法院或国会撤销这项裁决,称其妨碍执法并担心损害了美国国家安全。这两起案件都涉及根据《存储通信法》发布的搜查令,许多高科技公司和隐私权倡导者认为这部1986年颁布的联邦法律已经过时。

在法庭文件中,谷歌称,它有时会将电子邮件分成几部分,以提高其网络传输性能,同时并不一定知道特定电子邮件可能存储在何处。

谷歌表示,根据与微软相关的裁决,它认为已经遵守了它所收到的搜查令,交出它所知存储在美国的用户数据。鲁特的判决书显示,谷歌每年收到25000份来自美国执法部门的搜查令,要求谷歌披露与刑事案件有关的用户数据。